《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2017-05-16]

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评定资金生活待遇管理评定标准出处资金资助和奖励出处居住/医疗出处社保/税收/通关出处直系亲属出处薪酬及其他出处日常管理出处特级人才国际顶尖人才市重大贡献第二条租房补贴最高每月5000元,不超过三年购房补贴不超过250万元,5年等额发放第八条社保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每年4000元补助,不超过三年第十条企业引才奖励引进1名奖励企业或单位50万元(每年不超过50万元)第

东莞松山湖(生态园)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暂行办法[2017-04-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加快科技金融创新发展,鼓励企业上市挂牌,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扶持作用,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需资金由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中的科技发展资金安排,纳入松山湖(生态园)财政预算管理。 第二章 适用范围、条件与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松山

东莞松山湖(生态园)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2017-04-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东委发〔2015〕5号)、《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6号)、《东莞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7号)和《东莞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8号)

东莞松山湖(生态园)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04-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松山湖(生态园)(以下简称园区)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园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对园区引进港澳创新创业青年人才的扶持作用,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园区相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由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中的人才发展资金安排,纳入园区财政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园区

松山湖(生态园)松源助学金管理办法 (修订版)[2016-10-08]

为主动储备高素质优秀人才,引导在台湾高校学习进修的大陆籍优秀研究生毕业后来松山湖(生态园)创新创业,促进两岸人才交流合作,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专门设立“松山湖(生态园)松源助学金”。为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依据管委会有关人才政策和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一、资助对象在台湾知名高校攻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松山湖(生态园)产业方向紧密相关的大陆籍优秀学生。二、资金来源松山湖(生

关于大力引进台湾创新创业青年人才的实施办法[2016-07-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台湾地区青年人才来大陆创新创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台湾高科技园作为我省重大对外合作平台的建设发展,加快实施我市《关于高水平建设东莞台湾高科技园的若干意见》和“人才东莞”战略,更好地承接台湾青年人才资源和创新资源转移,加大台湾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力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目标计划用3年时间,引进不少于100名台湾青年人才到东莞创新创业,形成台湾青年创业人才群落,打造东莞“台湾青

《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2016-03-14]

《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doc

关于印发《东莞市鼓励柔性引进海外专家来莞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2016-03-14]

《东莞市鼓励柔性引进海外专家来莞工作试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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